大额保单可以起到合法避税的功能?
我们都知道,财产在流转的过程中是要缴纳相应的税赋的。在遗产的继承过程中一般要缴纳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但是放眼全球范围,很多国家都开征了遗产税。2004年的时候,财政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且在2010年的时候对该草案进行了修订。因此,从未雨绸缪或者高瞻远瞩的角度而言,我们应该能合理的预计到,在我国迟早会开征遗产税的。
在该草案中,明确规定被继承人作为投保人取得人寿保险的保险金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时,不用缴纳遗产税。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人身保险只要指明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而是受益人的财产,这样受益人就不会缴纳遗产税了。
因此,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指定合适的受益人,就可以达到在遗产继承的时候不用缴纳遗产税了,这就是人身保险的规避遗产税的功能。
虽然我国在继承中,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是要缴纳的各种税费负担也不低。特别是继承到的财产在今后的流转中,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就是说继承到的父母的房屋,如果只是自住,不需要变更所有权人,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可以一旦要把房屋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根据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规规定,得到的保险金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此被继承人在世时,可以以自己的财产购买大额人身保险,把自己的继承人设定为受益人,这样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受益人就会得到以保险金形式存在的遗产,而可以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由上可知,在利用人身保险作为传承财产的工具时,可以做到既不用缴纳遗产税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两项税收是遗产继承中的主要税收,其他的一些应当缴纳的税费就很少。
我们可以利用大额保单的这种合法避税的功能,来进行家族财产传承的设计。就是把大额保单作为家族财产传承的一项工具,在配合其他的财产传承工具,从而更好更经济的把财产传承该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