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保单的类型之储蓄分红类大额保单:
储蓄分红类大额保单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预设一个假定的盈余,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一定阶段的经营成果,如果优于假定的盈余额,就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保单的持有人分配盈余(红利)的一种人寿保险保单。这类储蓄分红大额保单,一般是香港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主要的目的是吸引内地的高净值的客户投保。
储蓄分红类大额保单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储蓄分红类大额保单都属于储蓄类的保单,这就意味着这种类型的保单不包含寿险责任。意思就是在被保险人过世后,不会向普通的人寿保险保单一样给付一笔生故保险金,再加上可能的其他收益。而是获得投保人储蓄额加上投资收益的数额作为生故保险金给予受益人。其实此时得到的身故保险金的收益就是储蓄额加上可能略高于存款的利息收益。因此,此类大额保单相当于存款利息较高的储蓄存款。
二是此类保单不像大额年金保险一样每年都有一笔固定年金收益,而是没有年金收益。只是此类保险约定的期限来到后,得到固定的收益。这个收益相当于缴纳的保险费加上投资的收益。这个收益可能因为经营的好,高于银行储蓄存款的收益,也可能由于经营风险等原因可能最终的收益还没有缴纳的保险费多。
三是此类保单没有保底的收益,并且分红也是不确定的。如前所述,在保险公司经营的好或者市场经济环境好的情况下,可能得到的投资收益就多,则保险的受益人得到的分红就越多。此时的红利主要来自保险公司的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产生的可分配盈余。一旦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或者经济环境变差的,则投资的收益少,甚至是负收益,此时受益人得到的分红就少甚至是负数。
在有红利可供分配的情况下,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至少将产生的盈余的百分之七十分配给保险的受益人。此时的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投保人指定的人作为保险的受益人。
在有红利可供分配的情况下,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至少将产生的盈余的百分之七十分配给保险的受益人。此时的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投保人指定的人作为保险的受益人。
四是红利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以现金来分配红利,直接把现金给予保险的受益人。第二种是把受益人应得的红利转到保费中,以便用来增加保额。这两种方式都是常用的红利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