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传承

主页 > 继承纠纷 > 财富传承 >

家族信托的功能之隐藏保密功能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2-01-08 23:20  点击:
       家族信托的功能之隐藏保密功能:
 
       家族信托中信托的设立人也就是家族中对财产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委托人,与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协议,在信托协议中指定信托的受益人。信托的收益人可以为家族成员中的一人或者数人,也可以为家族之外的其他人,委托人也可以成为受益人。当然在委托人是受益人的时候,不能够是设立的同一个信托的唯一的一个受益人,就是说在委托人设立一个信托的时候如果自己也是受益人的时候,那么在这个信托里还必须有其他的人成为受益人。
 
       作为家族财产的实际控制者和家族信托的设立人,可以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在信托协议中与受托人约定,对信托有关的事项进行保密。这就使家族信托的隐秘性很强,成为家族信托的显著特色之一。
 
       家族信托中可以约定保密的事项包括:一、可以约定对家族信托计划本身保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计划的本身保密后,外人就不会知道是否设立了家族信托这件事。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家族信托的私密性,体现了家族信托的隐藏保密功能。
 
       二、家族信托可以约定对每个受益人的收益份额进行保密。如此一来,外界不知道每个受益人的收益份额,每个受益人也不知道彼此的收益份额。这样就既避免了外界的一些可能的干扰,也使各个受益人之间少了可能产生的嫌隙。
 
       三、家族信托的资产配置也可以约定不向公众公开。因此某个家族信托计划是用什么类型的财产设立的,每种类型的财产比例是怎样的,都不会为外界所知。比如是用股权设立的家族信托计划,还是用财产设立的信托计划,或者是用金钱设立的信托计划,还是这些类型财产的混合设立的信托计划,都可以不向外界披露。
 
       四、家族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也可以不向外界披露。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历来都是比较敏感的信息,对受益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是家族信托计划隐藏保密功能的较好体现。
 
       家族信托的隐藏保密功能不仅是对社会公众保密,无须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上事项,也可以不向家族信托设立者的家族成员公开,真正的体现了家族信托的隐藏保密功能。
 
家族信托的隐藏保密功能是很多家族设立家族信托的动因之一。近年来,对家族信托事项公开的呼声日渐高涨,今后,立法可能修改要求有限度的披露家族信托的相关事项。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