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到底是否属于遗产的一起遗产继承分割案:
母亲在拆迁后得到了一笔拆迁款和一套安置房,在领到拆迁款的当天母亲因为行动不便,就让大女儿自己把拆迁款中的二百万元由母亲的账户转入到大女儿的账户。后来母亲过世,在母亲过世后没多久,母亲的儿子之一也就是大女儿的哥哥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母亲遗留下来的财产。儿子认为转入到大女儿账户中的这两百万元也属于母亲的遗产,应当由母亲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割。作为大女儿委托的律师,张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认为母亲生前已经委托大女儿把该笔款项转入到大女儿的银行账户,应当是对大女儿的赠与,但无论如何属于母亲生前对自己的财产的处分行为,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这笔钱不应当属于遗产,不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分割。
该案持续时间达到两年,历经数次开庭和原告不断的申请要求法院调取证据。针对原告申请法院调取来的证据,张律师作出了针对性的回应,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认定这两百万元不属于遗产,不应当由继承人进行继承分割。至此,案件达到了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
由该案得出一些启示:那就是遗产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超出这个范围的就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当然不应当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附:判决书原件的扫描版:(说明:如果判决书部分页面不能显示,一般刷新后即可全部显示)
附:判决书原件的扫描版:(说明:如果判决书部分页面不能显示,一般刷新后即可全部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