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房产不属于遗产的法定继承胜诉案 :
这是一起继承时需要先确定遗产范围的法定继承纠纷案。这个案子既涉及到婚姻法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又涉及到继承时遗产范围的确定及分割的方式。
基本案情是:被继承人过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因此在他过世后不久,其在世的父母就作为原告以其妻子和儿子作为被告提起法定继承的继承诉讼。
张律师代理本案的被告,综合分析全案材料,张律师认为原告所称的被继承人遗留的主要财产:一套房产,不应当属于被继承人的婚后共同财产,而是其妻子的个人财产的转化。因此,张律师指导被告围绕着该套房子属于被继承人妻子的个人婚前财产或财产转化这个方向收集准备证据。
经过扎实的证据准备及开庭后张律师根据法律的据理力争,最后法院认定该套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妻子的个人婚前财产的转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该套房屋的一半也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这个结果是我的委托人满意的结果。但这个问题也给我们一个提示,那就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用婚前财产购买了房屋,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才能够被法院认定为是婚前财产的转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样,在夫妻一方过世时,也不会成为他的遗产,还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附:判决书原件的扫描件(说明:如果判决书部分页面不能显示,一般刷新后即可全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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