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分割被继承人房屋中有配偶另一方的工龄折抵购房款时继承纠纷胜诉案:
原告拿着母亲留下的遗嘱找到张律师说,虽然有母亲的公证遗嘱,但是其他的兄弟姐妹阻挠其继承,并不认可遗嘱的效力。原告问张律师怎么办?张律师详细听取了原告关于案件事实的介绍,并为原告规划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在张律师替原告就遗嘱继承纠纷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之后,在2018年6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第9次会议通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其中第六问规定:
“被继承人购买公房时根据工龄政策福利,使用已死亡配偶工龄折抵房款的,所获工龄政策福利能否折算后作为遗产分割?
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
该条明确了工龄对应的福利属于已死亡配偶的遗产,具体到本案而言,就属于原告父亲的遗产。也就是说本案由之前的遗嘱中原告之母通过遗嘱把房屋完全遗留该原告变成了房屋中还有父亲的遗产。这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其他几个继承人本来就不承认遗嘱的效力,再加上新的法律解释规定遗产房屋中还有其他被继承人的遗产,使这个案件的难度增大了。
该案经过数次开庭,通过张律师的据理力争,该案最终判决原告得到价值一千万的房产,并且只需要补偿给其他继承人每人两万多元,我方感觉结果相当满意而公平!
附:判决书原件的扫描版(说明:如果判决书部分页面不能显示,一般刷新后即可全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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